屠宰污水處理設備溝槽開挖的基本要求:溝槽開挖深度由規劃而定。溝槽開挖時選用機械挖土與人力找平相結合的方法,運用水準儀做好挖深的操控。開挖管坑前,以樁點放線為基準,用白灰灑在管中線或邊線上操控管基坑的開挖。不允許損壞槽底原裝土,管基坑原則上要求平、順、值。用履帶式發掘街開挖應留出15~20cm厚的余土,再以人力挖深找平,并處理接口工作為(部分挖深,防護支撐)。機械挖土不得超挖,如個別地方超挖時,應用原土分層夯實至規劃要求。挖出的土方,堆放在管溝兩邊,距溝邊0.5~1.0m以外的外置,堆放高度不得超越1.5m,應及時把余土運走。
遇有與屠宰污水處理設備規劃圖紙要求不符的地形或地質情況時(不適合做基槽的土質包含植物根、有機污染物、巖石、垃圾、承載力低,壓縮性高的土質,塘、墳、井等異常埋物及有害物質)。應立即通知現場監理和規劃人,并按修改好的規劃要求履行。假如歸于軟質土,則需將其移走,放置在指定地方,并回填夯實中粗砂土。假如需對巖石進行發掘,則選用有豐厚引爆經歷的隊伍完成任務。
開挖屠宰污水處理設備溝槽前,先要確認溝槽的斷面方式以及是否需求支撐,當有地下水時,還應確認溝槽排水或下降地下水位的辦法。一起,組織好施工力量,準備好土方開挖及運送的機具和土方堆放場地。開挖溝槽后,應及時做好槽底地基的根底處理。

開挖屠宰污水處理設備溝槽前,先要確認溝槽的斷面方式以及是否需求支撐,當有地下水時,還應確認溝槽排水或下降地下水位的辦法。一起,組織好施工力量,準備好土方開挖及運送的機具和土方堆放場地。開挖溝槽后,應及時做好槽底地基的根底處理。